众所周知,保安服务业是一种新兴的企业,它产生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出于当时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保安服务业带有浓重的“政企合一”的色彩。无论是从保安服务业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管理模式、企业经营、运行机制等方面,都明显地保留了计划经济的痕迹。正由于上述的种种原因,我国保安服务业至今仍处于低层次、低水平、和低效益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在保安服务业的发展中,仍无法与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接轨,更谈不上与国际保安服务业进行竞争。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保安服务业的管理模式和经营运行机制,是我国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保安服务业的性质,是建立保安服务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即要求界定企业所有权的划分,明确企业的投资主体和监管主体,落实企业的经营决策权;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要求改变对企业等同与政府行政机构进行管理的办法,废止用行政考核、选用、任免企业法人的做法,赋予企业应有的基本权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保安服务业作为企业,必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由于认识上的错误和保安服务业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我国保安服务公司普遍存在产权不请、政企和一、业务范围单一,企业缺乏自主权,保安服务公司的自身资本积累困难的种种弊病,背离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重新认识保安服务业的性质,是保安服务业自身发展的基础,保安服务公司是企业,它必须具备企业的基本特征,我们不能因为保安服务业有一定的特殊性,而使企业固有的特征发生改变,否则,保安服务业企业的性质就将不付存在。保安服务业的特殊性表现在,它的经营活动中,其业务范围的内容与其他企业有所不同,表现为一种安全防范活动,保安服务业的特殊性还表现为公安机关是保安服务业的行业主管部
建立保安服务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政企分开”是关键。而“政企分开”的核心,是如何正确认识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的领导。坚持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的领导,是不容质疑的,也是必须坚持的。这是由保安服务业的业务范围、活动方式、活动内容和保安服务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保安服务业一方丽是企业,但同时它又是我国社会安全保障系统的熏要组成部分,是群防群治的防范组织。其服务的翻标与公安机关实现“政治稳定、长治久安”的目标是一致的。中国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有中国国情和社会制度的特点,因此,在任何时期,都必须坚持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的领导。
二、竞争是保安服务业的本质特征。
作为企业,竞争是保安服务业的本质特征。我国保安服务公司的组建,基本上与我国各级公安机关的设置是一致的,保安服务公司这种以行政区划为范围的设置特点,形成我国保安服务公司棋盘式的格局。保安服务公司“画地为牢”,大而全,小而全,只能在自己的区域开展业务,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保安服务难以展开。实质上严重限制了保安服务业的竞争,客观上形成保安服务业的行业垄断和自我封闭。这种事实上形成的行业垄断和自我封闭,使保安服务业失去了其应有的活力。无法发挥保安服务业“灵活多变,拾遗补缺”的作用。保安服务业缺乏竞争的状态,使保安服务业的发展在质量和水平难以再上新台阶,阻碍保安服务业向深度和广度的发展。